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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核对2012-201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安排表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2-03-02    作者:admin     来源:    点击:
各教学单位:
现将2012-2013学年第一学期全校各年级、专业的教学安排表下发给你们,请转给各专业负责人认真核对,并于3月16日前返回教务处
教学安排表核对的具体要求如下。
1、按照各年级教学计划,核实并填写全教学安排表中所有项目,包括:专业、专业方向、课程名称、学分、学时、课程属性、考核方式、教学周等。其中“备注”一栏填写实习课程的具体起始周。理论教学周为16周。重点核对2010级教学安排表。
2、限选课所提供的课源应是选修最低学分的1.5-2倍,课源过多的需进行调整。
3、各专业每学期所修学分最低为10学分,最高不超过28学分,为了确保教学安排的合理性和学生学习效果,理论和实验教学周周学时不得超过28学时考试课程不超过5门
4请各专业负责人核实合作办学教学计划,确保合作办学学生顺利选课。
5、请设有专业方向的有关学院、专业负责人,明确从下学期开始分方向的专业和具体专业方向,并组织学生选择方向。20人以上允许设立专业方向。08级需分方向专业:动物医学;09级需分方向专业:农业水利工程、水利水电工程、水文与水资源工程; 10级需分方向专业:植物保护、动物科学、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、食品科学与工程等。教务处学籍科将提供学生名单,各学院可以根据名单进行分方向。分方向的纸介版由教学院长审批后加盖学院公章上报学籍科,于3月16日前返回。
6请涉及到外院开课的(校级公共基础课除外),专业负责人要与开课学院教师确定课程是否能开、所开课程的教学内容是否满足专业的需要等有关事项。
7课程如有调整(包括学时变化、课程增减、课程属性变动、学期调整、考核方式变更等),请在安排表上做出标注,并填写《调整人才培养方案申请表》,该表和学院汇总表一并上报,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执行。
8、教学安排表经学院确认调整和学校审核备案后,各专业应严格执行该教学计划,不再受理后续的课程调整工作。
联系人:张海红   主楼123室   电话:55190355
 
 
 
 
东北农业大学教务处
二O一二年三月二日
 
发送:主管校长、各教学单位。